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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苏州市民间文艺(民间文学类)创作推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6/19】【作者: 管理员 】【来源: 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阅读次数:942】【字体 】【打印 关闭窗口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民间文艺创作,充分激发民间文艺创新创造力,鼓励我市民间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第五届苏州市民间文艺(民间文学类)创作推优于6月20日起,面向全市民间文艺工作者征稿。有关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二、第五届苏州市民间文艺(民间文学类)创作推优设置:
    1.民间文学类——新故事:设一类优秀作品3个、二类优秀作品5个、三类优秀作品10个、优秀作品10个;
    2.民间文学类——楹联:设一类优秀作品3个、二类优秀作品5个、三类优秀作品10个、优秀作品10个;
    3.民间文学类——灯谜:设一类优秀作品3个、二类优秀作品5个、三类优秀作品10个、优秀作品10个。
    4.设优秀组织5个。

    三、评审程序:
    在市文联的领导下,由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进行资格初审,并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市文联同意后进行公示。

    四、申报作品要求:
    1、创作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坚持守正创新,以守正创新的正气和锐气,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
    2、题材要求:深刻把握民族复兴的时代主题,反映群众生活,反映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成果;
    3、艺术要求:格调健康向上,情节曲折生动、引人入胜,创作技巧纯熟,充分展示新故事、楹联、灯谜创作的艺术特点,遵循民间文艺的独特个性。

    五、作品申报范围:
    新故事——为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的2年间在有统一刊号(CN、ISSN、ISB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民间通俗文学新故事,需附材料为:文章复印件和所刊登的报纸报头、杂志目录、书籍版权页的复印件。一个作者申报参评作品2篇。
    楹联——为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的2年间的作品,必须原创,一个作者申报参评作品2-3副。
    灯谜——为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的2年间的作品,必须原创,一个作者申报参评作品1-2组(每组5则)。
    凡已获得江苏省文艺大奖·民间文艺奖·优秀民间文学奖或中国民协“山花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推优。

    六、申报时间:2023年6月20日—8月15日

    七、申报要求:
    1、凡需参加苏州市民间文艺(民间文学类)创作推优活动的民间文学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邮编、邮箱(或QQ)、手机号码(或宅电)。
    2、参评作者必须寄送纸质文件、电子文档两种。
    纸质文件(信封上须注明“苏州市民间文艺(民间文学类)创作推优活动”)寄送至: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天薇巷1号417室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电子邮件发送至:
    故事:962172017@qq.com   高  琪   13358048791
    楹联:510252497qq        林锡旦   13771896325
    灯谜:1012594711@qq.com  彭志浩   13182665055
    市民协: haitangting@163.com
    联系人:吴越晨    1386207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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