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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公布
我市有81个项目落实保护单位,居全省各市之首
【发布日期:2014/8/7】【作者: 施晓平 】【来源: 苏州日报 】【阅读次数:557】【字体 】【打印 关闭窗口

   江苏省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昨天公布,作为非遗大市的苏州,共有81个项目确定保护单位,数量居全省各市之首。
  省文化厅于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全省国家和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核定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听取文化部门意见等程序,已通过审核认定的488项省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昨天公布。其中,由苏州地区单位负责保护的共81项,比第二名南京多出28项。
  一些项目每个均由1家单位负责保护,如“吴歌”项目的保护单位为苏州市非遗保护管理办公室,“昆曲”项目的保护单位为江苏省苏州昆剧院……部分单位则同时负责2个或多个项目的保护。
  根据要求,各项目保护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关项目的保护、保存与传承、传播工作,全面收集、记录、整理该项目的实物和资料,并做好登记和建档工作;还将采取措施,有效保护该项目相关文化场所和实物、资料;开展展示、表演等宣传活动,为项目的传承及传播提供必要条件。(施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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