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苏州民间文艺‘金桂奖’
舞龙舞狮表演”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民间文艺家协会,各分会:
苏州市民间文艺最高奖“金桂奖”,是苏州市文联和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设立的综合性民间文艺奖。本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苏州民间文艺‘金桂奖’舞龙舞狮表演”评审活动。现将有关评审细则下发给你们,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3年4月8日
附件一:首届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舞龙舞狮表演评审细则
附件二:首届苏州民间文艺“金桂奖”申报表
首届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舞龙舞狮表演评审细则
苏州市民间文艺最高奖“金桂奖”,是苏州市文联和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设立的综合性民间文艺奖。
一、宗旨
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高苏州民间文学和民间艺术作品的质量和品位,表彰成绩突出的民间文艺工作者,鼓励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本项工作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文联《关于贯彻中央加强全国性评奖管理工作的意见》。本奖项授予在苏州民间文艺工作和活动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
二、评审机构
设立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民间艺术表演”专业评审组。由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苏州市文联有关领导以及相关专业的特聘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参评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评审项目及奖项设置
首届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项目为: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舞龙舞狮表演”(民间艺术表演类)。
奖项设金、银、铜奖,优秀组织奖。
四、申报要求
凡需参加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舞龙舞狮表演评审活动,须填表申报,可在“苏州民间文艺网”(www.szmjwyw.com)、“苏州文学艺术网”(www.wl.suzhou.gov.cn)下载《申报表》,填写好后,1.由各市(县)、区文联或民间文艺家协会认定加盖单位公章;2.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各分会认定加盖协会公章;之后统一用纸质文件(信封上须注明“金桂奖评选作品材料”)寄送或电子邮件发送。
联系人:陈炳根
手机:13915420698
联系地址:215161苏州市高新区镇湖街道西华路366号
邮箱:285068009@QQ.com
五、申报、送审、评审时间
申报时间:2013年4月1日—5月20日
送审时间:2013年5月31日上午(地点:昆山市周市镇萧林路、白塘路交叉口“野马渡”文体中心)
评审时间:2013年5月31日
六、评审办法
1.推荐(自荐)——由各市(县)、区文联或民间文艺家协会,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各分会为单位,分别负责;
2.审查——由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文联、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负责;
3.评审——由从专家储备库里抽选的2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以及苏州市文联领导、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4.评审采取隐去参评单位的方式,以自然顺序编号,由评审组人员打分签名,取得平均分,签名存档。
5.按照“认真、严格、平等”的六字方针,确保公平、公正、程序公开、透明。坚持宁缺勿滥的评审原则,各奖项、名额可以空缺。凡已获得江苏省民协“迎春花奖”或中国民协“山花奖”的龙(狮)队,可考虑给予荣誉奖。
七、说明
1.凡进入送审的龙(狮)队,一律在第十一届苏州市民间艺术节暨第二届“野马渡”民俗文化节开幕式上进行表演。
2.凡评审出的“金桂奖”龙(狮)队,皆优先推荐参评江苏省民协“迎春花奖”、中国民协“山花奖”。
以上评审细则解释权属于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附:首届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申报表
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委员会
2013年4月2日
首届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参评项目: 舞龙舞狮表演 填表时间:2013年 月 日
龙(狮)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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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狮)队人数/性别 |
男 女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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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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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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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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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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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狮)队简介(4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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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自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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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结论 |
评审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