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苏州市民间文艺
‘金桂奖’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民间文艺家协会,各分会:
苏州市民间文艺最高奖“金桂奖”,是苏州市文联和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设立的综合性民间文艺奖。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展示苏州民间文艺家的实力,实施苏州文艺彩霞工程,且与中国民协“山花奖”、江苏省民协“迎春花奖”评审活动相对应,搭建一个比学赶帮超、促进大发展的基础阶梯平台。组织开展“金桂奖”评审的宗旨是,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高苏州民间文学和民间艺术作品的质量和品位,提升苏州民间文艺的创新能力,加快“苏州民间文艺”的品牌建设,表彰成绩突出的民间文艺工作者,鼓励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2013年首届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主要设5个奖项,本月底起将开展4个奖项的评审活动:
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民间文学著作”(民间文学作品类);
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民间文艺论坛优秀论文”(民间文学作品类);
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雕塑陶瓷漆器”(民间工艺美术作品类);
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工艺家具”(民间工艺美术作品类)。
现将《首届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细则》下发给你们,敬请转告各位会员,并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一.《首届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细则》
附件二.《首届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申报表》
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首届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细则
苏州市民间文艺最高奖“金桂奖”,是苏州市文联和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设立的综合性民间文艺奖。
一、宗旨
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高苏州民间文学和民间艺术作品的质量和品位,表彰成绩突出的民间文艺工作者,鼓励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本项工作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文联《关于贯彻中央加强全国性评奖管理工作的意见》。本奖项授予在苏州民间文艺工作和活动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
二、评审机构
设立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民间文学作品”、“民间工艺美术作品”、“民间艺术表演”三个专业评审组。由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苏州市文联有关领导以及相关专业的特聘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参评的作品进行分类评审。
三、评审作品分类及奖项设置
首届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作品分为:
1.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民间文学著作”(民间文学作品类)
2.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民间文艺论坛优秀论文”(民间文学作品类)
3.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雕塑陶瓷漆器”(民间工艺美术作品类)
4.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工艺家具”(民间工艺美术作品类)
以上每个奖项均设金、银、铜奖、荣誉奖、优秀组织奖。
四、申报要求
1.凡需参加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的作品,须填表申报,可在“苏州民间文艺网”(www.szmjwyw.com)、“苏州文学艺术网”(www.wl.suzhou.gov.cn)下载《申报表》,填写后一式两份,连同作品照片通过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可寄(发)送至:
a.申报者所在的市(县)、区文联或民间文艺家协会;
b.申报者所属的苏州市有关行业协会;
c.申报者所属的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各分会。
《申报表》最终由各市(县)区文联或民间文艺家协会、苏州市有关行业协会认定加盖单位公章,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各分会认定加盖协会公章,之后统一报送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作品申报范围
民间文学作品类:2011年至2012年间,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民间文艺论文、民间文学著作。申报作品一般不予退还。
民间工艺美术作品类:近年内创作的创新作品(原创,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技法独特、艺术效果显著、作品独树一帜等)、传统作品(体现优秀传统理念,反映优秀传统技法,有明晰传承关系)。
3.民间文学、民间工艺美术类的,每个奖项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参评2件作品,申报人须是该作品的第一或第二作者,著书以版权页为准。
五、申报、送审、评审时间
作品申报时间:2013年1月30日—4月10日
作品送审时间:2013年4月28日—4月30日(作品送审地点:昆山市周市镇萧林路、白塘路交叉口周市镇文体站)
作品评审程序与时间:
初选推荐:4月11日—4月19日;
组织复查:4月20日—4月26日;
终评审定:5月上旬
六、评审办法
1.初选推荐,由各市(县)、区文联或民间文艺家协会,苏州市有关行业协会,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各分会为单位,分别负责;
2.组织复查,由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文联、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负责;
3.终评审定,由从专家储备库里抽选的8名专家分别组成的4个评审组(2名/组),以及苏州市文联领导、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4.民间文学著作、民间文艺论文,申报时要附原件实样作品,如没有实样作自动放弃;
5.民间工艺美术作品,申报时须附实样彩照(6寸),如没有实样彩照作自动放弃;经组织复查后的入选评审作品,分别公布在“苏州民间文艺网”(www.szmjwyw.com)、“苏州文学艺术网”(www.wl.suzhou.gov.cn)上,并由各市(县)区文联或民间文艺家协会、苏州市有关行业协会、苏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各分会分别通知作者送审(详见第五条“申报、送审、评审时间”);
6.评审采取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的方式,以自然顺序编号,由评审组人员打分签名,取得平均分,然后由民间文学作品类2个评审组各出一名评审人员,对“民间文学著作”、“民间文艺论文”进行最后综合打分,与平均分合在一起得出最后分值,签名存档;由民间工艺美术作品类2个评审组各出一名评审人员,对“雕塑陶瓷漆器”、“工艺家具”进行最后综合打分,与平均分合在一起得出最后分值,签名存档。
7.按照“认真、严格、平等”的六字方针,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每件作品的价值,确保公平、公正、程序公开、透明。坚持宁缺勿滥的评审原则,各奖项、名额可以空缺。一件作品在当届评选中最多只能获一个奖项,不能重复获奖,奖项就高不就低;未获奖作品不得参加下届评选。凡已获得江苏省民协“迎春花奖”或中国民协“山花奖”、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的作品,不再进入“金桂奖”参评,可考虑给予荣誉奖。
七、说明
1.凡进入送审的民间文学、民间工艺美术类作品,一律在第十届苏州市民间艺术节活动期间对外展出。
2.凡评审出的“金桂奖”作品,皆优先推荐参评江苏省民协“迎春花奖”、中国民协“山花奖”。
3.“雕塑陶瓷漆器”包括:玉雕、石雕、砖雕、木雕、竹刻、核雕、根雕、红木雕刻、发刻、微雕(包括仿真微型建筑、织机)、蛋壳雕、碑刻、印纽、泥塑(面塑)、瓷器、刻瓷、瓷画、青玉堆花瓷印、漆雕、描金漆器、螺钿镶嵌、漆画等。
4.“工艺家具”包括:硬木家具(红木家具)、髹漆家具(漆器家具)、红木小件、仿真木船等。
5.联系方式:胡韵荪13013800077 林锡旦13771896325 诸家瑜13915418153,QQ:544711981;纸质文件(信封上须注明“金桂奖评选作品材料”)寄送至:215002苏州市人民路1088号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诸家瑜收;电子邮件发送至:zhujiayu10-305@163.com。
以上评审细则解释权属于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附:首届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申报表
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委员会
2013年1月29日
申报项目代码___________
首届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
申 报 表
申报作品类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作品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人(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印制
二0一三年一月
作品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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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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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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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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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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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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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工艺美术作品须附6寸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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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初选
结论 |
(盖章)
年 月 日 |
复选
结论 |
(盖章)
年 月 日 |
终审
结论 |
年 月 日 |
评审
专家
签字 |
年 月 日 |
此表必须准确填写,并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文件两种形式于4月20日前发送和寄至苏州市民间文艺“金桂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诸家瑜(215002苏州市人民路1088号,zhujiayu10-3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