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现转发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评奖活动的通知》,为做好这项工作,经研究,请各市民协做好推选工作,推荐“民间文学作品类”和“新故事作品类”参评作品各两部(本或篇),截止时间为8月20日。
具体请按通知要求,并在原要求的基础上,申报材料各增加一套,留用于省民协档案。参评手续一定要完备,一次到位,以免影响评审,并请各市在《市会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推荐排序号、签上意见并盖章。
来件请注明“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参评作品”。省民协主席团将在截止时间后组织全省推荐作品的确定工作。
联系人:王恬
联系电话:025-83572060、13776693883
电子邮箱:jsmwxh@163.com
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1年7月25日
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协:
为了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继承和弘扬优秀民间文化,繁荣和发展民间文学事业,中国文联与中国民协定于2011年6月25日至2011年8月25日举办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评奖活动。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是经中宣部批准,由中国文联、中国民协主办的国家级民间文艺大奖,在民间文艺界和全社会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评程序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推荐,或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民间文学》故事基地推荐,或由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民间文学及故事类杂志社、报社推荐。
二、参评条件
1.民间文学作品类
自2009年6月以来正式出版的民间文学搜集整理作品专集(含神话、传说、故事、史诗、歌谣等,以及由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为汉语的以上体载的作品)。每个单位推荐作品不能超过三部(本),每位参评人员限报作品一部(本)。
2.新故事作品类
自2009年6月以来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新故事作品,或是参加中国故事节系列活动故事创作比赛的文本以及参加故事表演比赛的故事脚本,每个单位推荐作品不能超过三篇,每位参评人员限报作品一篇。
题材要求:反映时代生活,反映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果。
艺术要求:格调健康向上,情节曲折生动、引人入胜;创作技巧纯熟,充分展示新故事创作的艺术特点。
三、奖项设置和评选程序
1.设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另设入围作品奖、优秀入围作品奖以及最佳组织奖、最佳编辑奖等。
2.经初评、复评、终评,由评委会评出入围作品、优秀入围作品、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获奖作品。
四、注意事项
1.参评作品必须是著作权人本人作品,或是作者本人的原创,一旦发现侵权行为,评委会将依据著作权法对其进行法律责任的追究,同时,永久取消该作者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的评选资格。
2.参加民间文学作品类评奖须提供作品原件三本,参加新故事作品类评奖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三份和电子文件。
3.参评人员须填写《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参评申请表》,每篇参评作品均须填写一张参评申请表,此表须填写省级民协或出版单位的推荐意见,并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参评作品获奖与否一律不退。
五、参评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于2011年8月25日前,将参评作品及参评申请表寄至“中国民协《民间文学》杂志社山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评委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中国文联大楼B座11层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邮编:100083
联系人:刘未
电话:010,59759373
传真:010,59759824
电子邮箱:zggsj2011@126.com
网址: www.cflas.com
来件请注明“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参评作品”
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
参评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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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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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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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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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作品
□新故事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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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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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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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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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会
推荐
意见 |
推荐排序号(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会
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可复制。2.每篇参评作品均须单独填写。3.电子文件可发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