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民间文艺最高奖
“迎春花奖”(新故事)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苏民间文艺最高奖“迎春花奖”的评审工作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评审项目主要为民间工艺类。为组织实施《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十二五”(2011—2015)重点工作规划纲要》,全面对接中国民间文艺最高奖“山花奖”,逐步扩大江苏民间文艺最高奖“迎春花奖”的评审项目,促进江苏民间文艺精品生产,同时,也是为了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贯彻落实今年三月召开的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六届三次理事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迎春花奖”(新故事)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审分类
1、新故事创作奖;
2、新故事表演奖。
另拟设优秀组织奖。
二、参评要求
(一)申报新故事创作奖要求:
1、作品应为新故事,内容必须是讴歌九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特别是红色革命根据地军民团结奋斗、解放祖国、建设祖国的丰功伟绩,反映全国人民和谐安康的幸福生活;
2、为鼓励新故事创作,作品必须是尚未在省级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及未在省级以上大赛中获奖的新作,非创作作品不得评奖,作品力求情节生动、人物形象鲜明、短小精悍、语言流畅、适合口头讲述,宜于流传;
3、投稿方式:征文作品必须同时以纸质文稿和电子文稿投稿。电子文稿可发:jsmwxh@163.com ,纸质作品可寄: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江苏省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邮编210019,信封外注明“征文”即可。
(二)申报新故事表演奖要求:
1、表演的新故事发表与否均可,提倡用新创作的作品,但都必须符合此次活动的主题,时间以6至8分钟为宜;
2、表演一般以一人为主,普通话或方言、化妆、服装、道具等,应视演讲效果自定;
3、参加表演决赛的作品,应将表演底稿提供给大赛评委会,另行打印成电子稿件或复印件均可,地址和邮箱同上。
(三)申报新故事创作奖和新故事表演奖的作品,应遵循《知识产权法》,否则,责任自负。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优先使用权。
二、参评费用
组委会承担以下人员在此次评审活动期间的食宿费用,并参照其自始发地至此次活动地往返所乘坐的火车硬卧或长途汽车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凭火车票或交通运输部门的专业发票)作适当补贴:应邀参加颁奖仪式的故事征文获奖者、应邀参加故事演讲决赛的选手。
三、参评程序
1、各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作为初评单位,组成初评机构,对参评作品进行初评,分别评选出5—10篇作品参加新故事创作奖终评,1—2人参加新故事表演奖终评;
2、参评作品必须填写申报表,并同时以纸质文稿和电子文稿申报,地址同上。
3、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作为终评单位,组成终评机构,对参评作品进行终评,并根据参评作品数量,拟按一定比例,评出“迎春花奖”·新故事创作奖和新故事表演奖。
四、时间安排
1、省民协六届三次理事会后至6月上旬,为组织发动阶段;
2、6月20日前为各市初评阶段;
3、6月20日后为终评阶段;
4、6月底举行颁奖仪式。
五、组织机构
由省文联和省民协领导、专家组成组委会和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电话:025-83572059,传真:025-83572060。此通知解释权归组委会。
六、其他
“迎春花奖”(新故事创作与表演)参评作品可同时参加“党旗在我心中——全国红色故事征文、演讲大赛”的评审。
此次江苏民间文艺最高奖“迎春花奖”是首次评审新故事创作奖和新故事表演奖,希望各市民间文艺家协会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特别是要注意面上发动与重点组织相结合,争取优异成绩,圆满完成这项工作。
附件:1、江苏民间文艺“迎春花奖”(新故事创作)申报表
2、江苏民间文艺“迎春花奖”(新故事表演)申报表
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1年4月10日
江苏省民间文艺
“迎春花奖”(新故事创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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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间文艺
“迎春花奖”(新故事表演)申报表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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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及获奖情况: |
市级民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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