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民协:现转发中国民协赛事通知。请将报名参赛资料于4月6日前报送省民协。江苏省民协。2011.3.17
附《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艺术表演奖(民间鼓舞鼓乐)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协: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展示中国民间鼓文化的风采,弘扬优秀的民间艺术,促进民族文化交流与民族团结,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艺术表演奖(民间鼓舞鼓乐)评奖”活动拟于2011年4月29日至5月2日在江苏省常州市举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要内容:
1、 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艺术表演奖(民间鼓舞鼓乐)大赛开幕式及行进表演;
2、 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艺术表演奖(民间鼓舞鼓乐)
评奖及展演;
二、 参赛要求:
本次活动将突出民族性、欢庆性,请各地民协重点推荐,选拔鼓类表演性强的少数民族表
演队伍。报名要求如下:
1、 每省推荐一支队伍参加山花奖初评;
2、 节目整体在艺术效果上要保持民族性和地域性;
3、 进行改编后的艺术作品要保持原生态,内容健康向上;
4、 参赛人员的服装、服饰和道具应具民间传统风格,队伍整
体配合要协调美观;
5、 每省推荐的队伍不得超过33人(含领队、编导各一人)
上场演员不得少于30人,人数不够者不予参评;
6、 比赛时间:整体表演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本次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各省所报节目进行初选,筛选出的队伍参加山花奖评比活动。
三、参赛费用:
本次评奖活动与以往相同,全部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火车硬
卧)、道具托运费、劳务补贴(每人每天50元补助,含在途)。
三、报名要求:
请于4月10日前将推荐节目的光盘、照片、文字资料及经费预算寄至中国民协组联部,
大赛组委会将进行参赛资格筛选和经费核实。获参赛资格的队伍,大赛组委会将及时发
出邀请。
请各地民协积极组织参赛节目,推荐参赛队伍。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院中国文
联B座11层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组联部(100083)
联 系 人:王皓如
联系电话、传真:010-59759625
电子邮箱:zhongguominxie@139.com
附件:1、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艺术表演奖(民间鼓舞鼓乐)大赛参赛节目推荐表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1年3月11日
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艺术表演奖(民间鼓舞鼓乐)大赛
参赛节目推荐表
节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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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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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时间 |
分 |
表演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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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奏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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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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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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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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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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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及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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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民协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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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可复制;
2、此表请与节目光盘、照片和文字资料于2011年4月 10日前一并寄至中国民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