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地素称鱼米之乡,以稻米为主食,民间“以菰叶裹黍米为粽”有着悠久的历史,且长期以来形成了与'粽子'相关的种种民俗。如:
端午粽 周振鹤《苏州风俗》:“端午粽。端午前,比户裹角黍。以箬叶裹糯米,曰白水粽。有置赤豆者,有置火腿者,有置酱肉者。其形大多四角交错,又有所谓小脚粽者,则裹束如三寸金莲;又有枕头粽者,则形如枕具。各色甚多,要视其兴味所至而已。”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清顾禄《清嘉录》载,吴地民间“以角黍、水糰、綵索、艾花、画扇相饷。”店肆售“鎚粽”(形如锤子),“居人买以相馈贶,并以祀先”。据说吴地“粽子”始于祭祀伍子胥,与“粽子,屈原姊始作”。尚存争议,但不管怎么说,“端午”吃粽子,馈赠粽子,却是一直延续至今的民俗。
夏至粽 吴地蚕桑之乡,至今有“夏至日”吃粽子的习俗,而且要到外婆家去吃“夏至粽”。母亲要带着孩子回娘家去吃“夏至饭”,要天不亮出门,天黑才回家,不能让孩子看到自家的烟囱,一整天不能吃自己家里的东西,甚至连水也不能吃一口,此俗尚不知据于何典?孩子吃粽子时,要把剥下的粽箬叶,贴到老桑树的蛀洞上,边贴边说:“侬疰我勿疰!”据说这么做了,一个夏天孩子勿会再“疰夏”哉!苏州城里旧俗,用包扎过粽子的丝草或棕麻丝来防“疰夏”。《清嘉录》:“夏至以束粽之草,结手足而祝之,名曰'健粽',以解注(疰)夏。”此外,还有一种习俗,就是在煮粽子时放入若干鸡蛋同煮,称之为'百滚蛋',吃了这种带粽箬清香的“百滚蛋”,大人小孩都能防“疰夏”。
除夕粽 苏州城里曾有年底互赠“肉粽”的习俗,如今已鲜为人知。民国年间无名氏《苏州小食志》载:“惟大户人家,于大除夕前,必制肉粽馈赠亲朋。”目前此俗苏州已不再流行,不过与我们共称“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杭州,至今仍保持着这一年俗,年前亲友间必馈赠粽子,与年糕一样讨个新年吉利口采。
上学粽 吴地民俗,孩子初入学,必须由娘舅送书包。旧俗,送书包时,须同时送上四件物品:笔墨、银锭、粽子、糕团,取意“必定高中”。
蚕信粽 吴地蚕乡风俗,婚嫁流行“蚕信粽”。源自蚕桑之乡“望蚕信”、“看蚕花”习俗。蚕乡男女青年订婚之后,年年要互赠“蚕信粽”,一般由男方于“蚕信”期间,择日先行送“蚕信粽”至女方,女方则随后也向男方赠“蚕信粽”。如若有一方不再赠“蚕信粽”,那么预示两人婚约出现了危机,有可能到此为止。女儿出嫁后第一年,要在夫家单独养春季“头蚕”,以显示新娘子手艺,在春蚕结茧之际,娘家人要带“蚕信粽”去探望。民谣有:
秧凳、箬帽、拔秧伞;枇杷、粽子、灰鸭蛋;黄鱼、鲜肉、鳓鲞篮;方糕、馒头挑一担!
丈人上门看囡五女婿,这一担礼物还真不少。
五七粽 吴地乡村风俗,丧事亦用“粽子”,人亡后“五七”之日,要在屋檐架一张长梯,上面挂一串粽子,一件亡者生前穿过的衣服。据说'五七'那天死者亡灵欲回家,当看到这两样东西后,便明白自己已入黄泉,从此就会打消想回家的念头。有些地方还流行这样的古俗,要按照死者岁数,包裹相等数量的粽子,做“五七”时,由子女或亲属一只一只解开来,寓从此“解脱”之意。
(原文为《蚕乡粽子习俗》 ,刊于《苏州杂志》1998年第3期) |